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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英] Valley of Ashes

*cp:米英

*亲爱的小姐姐 @EOI 生日快乐❤ Surely I am not the last one LoL

*1920s,英第一人称。OOC致歉,BUG致歉。写usk有点害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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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过头,才发现,我应当是要明白母亲话语里的暗示的。伦敦城就连海边都布满迷雾,我和她日复一日站在港口等待着永不归来的父亲。这时候,她便和我说,人的命运是很可笑的,有可能只是毫厘的偏差,却会让世人眼中的世界所崩塌。她说这话的时候,望着灿烂的海水,阳光打开迷雾,我踮起脚尖往远处看去,却从来没有看到过美洲大陆的轮廓。

后来,我二十一岁的时候从牛津大学毕业,我的母亲委托她弟弟在美国给我找了一份工作。我心里是不愿意离开英国的,只不过那时一战刚结束,欧洲百废俱兴,反而是海对岸的新兴国家,疯狂中透露出难得的机会。我犹豫了三四天,最终还是服从了家里的安排。

在我踏上甲板的那一刻,我站在高处俯视着英格兰群岛,伦敦渐渐在我的视线中远离。我看到母亲站在人群中,流着泪朝我挥手,我和其他人一样激动地举起手,摇摆着,朝她告别。船渐渐驶离港口,我和所有离开英格兰的英格兰人一样,进入了我们从小到大都迷恋的、海洋上的迷雾。等我们再一次穿过灿烂的海水时,近在咫尺的已经是纽约。

 


总有一些自认为作家的人会用他们贫乏的语言去尝试描述纽约,到达这个城市之前,我听到的无非是关于美国梦的一切,他就像一个骄傲而跌跌撞撞的孩子,走出了自己引以为傲的路途,将沉重的欧洲抛在脑后。

太多人为了《效忠宣誓》中的自由与公正而冲出自己的家乡,来到这里追求山巅之城的巅峰,然而这只不过是二十世纪又一场虚幻的泡沫,我看到只是美利坚合众国最大城市的街道上满地破碎的酒瓶。当人们高声强调着有必要执行禁酒令时,酒精买卖却已经成为了最赚钱的生意。人们在纽约的街头巷尾污水横流中热情讨论着路易斯·阿姆斯特朗的《What a Wonderful World》,摇头晃脑着模仿着吹小号的姿势,仿佛他们真的处于一个完美的世界。

我站在纽约街头,看了看手表。十分可惜,我那位表叔并没有来接我去他家或是别的什么地方。而我,一个人生路不熟的英国人,刚刚从深埋在法拉盛地下的小旅馆中探出头,站在主街的街道上茫然失措。

我的表叔并不住在上东区这种富豪云集的地方,相反,我问了不少人,才终于弄清楚了长岛到底在哪里。我需要从这儿坐车到时代广场然后再转乘宾夕法尼亚车站,那有直达长岛的火车。等我好不容易找到那条专线,那有着浓重墨西哥口音的女人居然告诉我因为不可预测原因,火车需要停用三天来维修。

这令我十分气愤,说实话,连法国人都做不出这些事情来。我又回到法拉盛,在破旧的地下小旅馆中续组了三天,至此,我母亲给我的那一点可怜的英镑——除了预留的车票钱——也已经化为泡沫,幸运的是这小旅馆的男主人还算是少有的善良人,给我包了简单的三餐。

在等待火车维修的同时,我便在“纽约”的街头闲逛,我用如此笔触描写这儿,实在是因为皇后区并不算是英格兰人想象中的纽约,那些纸醉金迷的开着跑车的富家弟子们从不踏足这个满地垃圾的县城,唯一经过的原因也不过是要去长岛游玩的途中,从画得花花绿绿的玻璃窗内探出头看一眼这个城镇。

旅馆的男主人操着一口奇怪口味的英语,所有音节都被他拉得含糊而扁平,毫无起伏,我费了好大劲儿和他聊天才知道他是中国南部的移民,他们家有三个男孩,大哥常年在外打工,三弟喜欢跑出去打牌,我时常见到的只有中间的那个孩子。那是个有些沉默的孩子,英语说得比他父亲好些,大概是因为还在上学,大多不在饭点的时候他就趴在饭桌油腻腻的桌布上写作业,认认真真地写下一个个歪歪扭扭的英文字母。也是他告诉我,从纽约市到长岛并不是一定要经过宾夕法尼亚车站,在皇后区有一个叫伍德赛德的车站也是长岛火车的停留站点之一——我问到的道路,不过是长岛内那些身份显贵的有钱人直达曼哈顿的方式。

他还只有十四五岁,比我矮些。有一次,我闲来无事,跑到他身边去问:“你以后想要做什么?”

他歪着头,漂亮的黑色眼睛闪闪发光,说:“我想读大学,大哥没读成,我想帮他实现。”后来,我有的时候就会和他一起坐在硬邦邦的木椅子上,帮他看那些对他来说犹如天书的英文作业——毕竟会说和会写还是不同的,他们一家人来这里也不过几年。


走的那一天,旅馆一如既往的繁忙,男主人在厨房里一如既往的为生活忙碌着,大哥和三弟一如既往的不见踪影,我艰难地提着沉重的行李箱沿着肮脏歪扭的楼梯钻出逼仄的小旅馆,回头的时候看到他站在尽头,朝我挥了挥手。

“再见,柯克兰先生。”他的声音很轻。

“再见。”我朝他挥手。“下次来伦敦玩。”

尽管我这样说着,但我很清楚,他可能永远都没有机会和我一样,远渡重洋到达另一个遥远的国家,他甚至可能就被圈禁在这狭小的地下室了,继承父亲的小旅馆,或者是和长兄一般在外奔波打工,他甚至无法回到去他原本属于的国家。

我提着行李,叫停了拥挤道路上一辆黄色的出租车,汽车在公路上飞驰而过的时候我往窗外看去,尽管今天的阳光极为灿烂,我却只看一片灰蒙蒙的低矮建筑被我抛在身后,灰褐色的烟囱里喷涌着浓烟,刚刚离开的街道从远处看极为拥挤,人们的脸色和衣物都灰蒙蒙的,仿佛在灰烬里奋力却又麻木地爬行着。

 



我的叔叔在曼哈塞和大颈的边缘租了一栋别墅,租金不菲,只是为了让他看起来更有底气。大多时候,他操着一口庄严缓慢的英音在人群中穿梭着,彰显着自己来自于欧洲古老贵族的底气,即便柯克兰这个姓氏在欧洲并不显赫,但光是他那种端着的架子便让人以为我们家必然是祖上几代的贵族。实际上,我大抵是我们家第一个考上牛津的学生,这实际得益于我优异的成绩和体育特长。

我过了一段时间才知道叔叔为什么坚持让我母亲送我来美国,牛津这个名号在这里实在是像一面飘扬的旗帜般耀眼无比,每一个美国人在听到这高等学府的名字时都不由得赞扬地点头,夸耀我的成绩,然后在我开口准备推销债券的时候微笑而不失礼貌地请求离开。这使得我十分头疼,我日日夜夜穿梭在那群衣着华贵、口音滑稽的男女身边,堆着虚假的微笑,然后一次又一次失败而归。

我就是在这种环境下遇到了阿尔弗雷德·F·琼斯。

他是一个典型的美国人,不是说他从欧洲祖先继承回来的金头发蓝眼睛,而是那种大大咧咧、不管不顾的性格。他从来不知道谨小慎微这个词怎么写,这个男孩是个粗心大意的人,无论是对人还是对事。我和他在波诺弗瓦家的宴会上相见,他系着领带在姑娘们里穿梭着,和那些唱歌的漂亮女孩子一起放声大笑着。

“我出身于纽约东城南区。”在提到他为什么和这场贵族宴会如此地格格不入时,阿尔弗雷德给了我一个诚实的答案,“英雄是说——嘿,哪个拯救世界的大英雄是出自于名门世家呢?如果有钱就可以买到成功的话,英雄的存在也太过廉价了吧?”

然而事实就是这样的,没钱只能在这里给别人端盘子。我矜持地微笑着看了一眼托着盘子的阿尔弗雷德,不过显然,他并不觉得自己低人一等,脸上还是充溢着那种阳光的、带着十万分热情的笑容。他礼节性地给了我一个拥抱后,伸出手赶紧接触一个醉酒向后晕倒的姑娘。

“美国可真是个好地方。”他朝我赞叹道,将托盘放到桌面上,香槟酒在玻璃杯里摇摇晃晃,“晕倒的姑娘们总会被小伙子托住,小伙子们也总是能找到可以搭讪的姑娘。”有个男人从他手里接过了那个金发的女孩。于是阿尔弗雷德便揽着我朝外面走去,将宴会里那些尖声怪叫全部抛在脑后。

我们走到户外,一轮明月落在他因为酒精而发红的脸上,但是他的表情却突然平静下来,仿佛那些欢声笑语突然从他的心灵里消失了。

“亚瑟,”他扭过头来看着我,眼神闪闪发光,“——你看到了吗?”

“看到什么?”我有些茫然地抬头,只有漫天繁星落到我的眼里。他搂住我的肩膀哈哈大笑,甚至笑得弯下了腰,过了好一会儿才喘过气来。他扬起头,指着东边浓稠的天空:“你看,美利坚就在那里。……你找到美国了吗?”

 


我在纽约和长岛的工作并没有什么好谈的,毕竟除了叔叔和阿尔弗雷德,这个地方对我来说实在是太过陌生。而我本人也不想腆着脸去和那些一口奇怪口音的同僚们打招呼,或者说是下班后去喝得酩酊大醉之类的。坐在我后面的那个法国姑娘倒是常和我抛媚眼,可自从我看到她的腰牌上写着波诺弗瓦四个字后便知道这女人大概只是被自己哥哥扔出来历练的贵家小姐。

常有美国人说我的口音性感,无论男女,但我还是不敢去沾惹那些热情的有钱人。他们似乎对着自己的世界有着一种由衷的自豪,说话口气都带着点高傲。我总觉得那都是我的错觉,直到阿尔弗雷德有一天坐在楼下等我的时候,带着满嘴嘲笑的口气讽刺我的同事时我才发现,这大概是真的。

“你瞧那个女人,安娜·布拉金斯卡娅……嘿,她哥哥是纽约市最大的军火商之一,居然把自己的妹妹藏在纽约市中心,他的心也是够大的。”我看见阿尔弗雷德的时候,他正坐在三十三号街头抽烟,眯着眼睛对街上的女孩们评头论足的,就像是个十七八岁的小伙子。“亚瑟,你得小心点,你这家小债券公司大概是用来给黑手党洗钱的。我刚刚才看到漂亮的法国小姐从里面踩着三英寸的高跟鞋走出来!”

“阿尔弗雷德,你是只知道女人的名字吗?”我有些不快,他这般对着淑女们打量的行为实在是不雅。大男孩看着我,眨了眨眼睛,猛地跳了起来:“哦不,亚瑟,你是在为了英雄吃醋吗?别担心!英雄心里只有你一个人……”

我不禁翻了个白眼。嘿,美国人!他们的脑子都被我们在华盛顿点燃的那场大火烧成灰烬了吗?我赶紧打断了他那串又臭又长的“自我陈述”,将话题转回正题:“所以你今天来找我是请我吃饭的吗?”

“嗯?哦,对,对。”阿尔弗雷德愣了一会儿,然后拍手大笑,“是啊亚瑟,英雄可是来请你吃饭的,只是不知道你愿不愿意赏光?”

我打量着他,却只看到那双蓝眼睛里冒着真诚和恳求。——恳求,难以想象,他居然还试图想要从我身上获得些什么,我感到十分吃惊,但礼貌告诉我拒绝一个在楼下等了我一个小时的朋友是错误的决定。

于是一个小时后,我们坐在四十三街一家露天餐厅里。阿尔弗雷德像是马戏团杂耍一般玩着手上银色的餐刀,抱怨着他的汉堡怎么还没有上来。

“亚瑟,你要知道,那只是一个汉堡!”他夸张地凑近我,想要从我脸上看到任何一点怜悯的神情,“两片面包,一块牛肉,沙拉酱和几片生菜!我的天,这家店的主人一定是个烦人的英国佬——哦不,英雄的意思是,法国佬!”

我瞪了他一眼,他也自知失言,朝我尴尬地笑了笑,将那把危险的刀子放了下来。他再一次凑近了我,这次,他的脸近得近乎要贴着我的脸了,这让我有些惊惶地想要后退,沉重的木椅子却把我禁锢在远处。

“哦,亚瑟,别紧张。”阿尔弗雷德挠挠头,“英雄只是想请你帮我一个忙!你可以假装我三天的男朋友吗?”

“噗”地一声我将刚送入嘴的罗宋汤全都喷了出来,极其不雅观地洒在白色的桌布上,幸好美国的英雄及时地把那张帅气的脸收了回去,不然上面可是要布满汤汁和面包的恶心混合物了。

“你、你说什么?”我匆忙地用餐巾纸擦了擦嘴角的一点的残渣,顺便小心地捂住了自己嘴防止眼前这家伙再吐出什么惊人的言论将我吓倒。“……当你的男朋友?”

“你认识艾米丽吗?就是那个倒在我怀里的漂亮女孩。”他的汉堡终于上来了,阿尔弗雷德大口地嚼着过高热量的快餐食品,一边含糊不清地说道,“她现在满世界追着我跑!就因为我在那该死的宴会上接了她一把——英雄只不过是好心地英雄救美一次,后面的故事我可不想和一个十六岁的鬼丫头展开!”

“你直接和她说不就行了吗?”我对他提出质疑。

“英雄说了很多次了!”他愤愤不平从汉堡里将生菜叶子扯了出来,扔在白色的骨瓷盘上,“她家在长岛也算是有点小钱,我不愿意得罪她,只能和她说我是个同性恋。她却死死地盯着英雄问了一句,‘那你一定有男朋友吧?如果你带他来见我,我就不纠缠你了。’哦,亚瑟,亚瑟我和你说,你千万不要找美国的女孩子——不,法国也不行,俄罗斯也不好,德国更糟糕……”

“我还没到要操心女孩的时间。”我哭笑不得,切了一口牛扒放入口中咀嚼着,滑嫩的牛肉从食道里滚落,那些不安愤怒却依旧在我喉咙里翻滚着。“……所以你就是要找个人当你的,嗯,‘男朋友’?”上帝,这个词可真是难以说出口,我心里想着,狠狠地用叉子戳了两下牛扒。

“哦,是的亚瑟!因为英雄听说欧洲人对这方面看得比较开,所以我就想到你了。”他热切地望着我,丝毫没有感觉到自己的言语是一种多么大的冒犯。我腹诽着到底是谁告诉这个白痴小伙子欧洲人对于同性恋态度开放的,一边不动声色地将牛扒塞进嘴中——这可是我的酬劳之一。

我朝他点了点头,毕竟阿尔弗雷德算是我在美国不多的朋友之一了。好吧,看在他这么可怜的份上,我也只能帮一下他了。他欢呼一声,还没等我开口说话便猛地站起身来,拥抱着我,像是真正的情人一般亲吻着我的脸颊。我被他这一连串的动作弄得面红耳赤,手脚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摆放好。坐在我们后面的那个讲德语的男人讶异地回过头来,随即和他棕头发的朋友一起看着我们放声大笑。

“嘿,放开我,阿尔弗雷德!”我终于被他惹怒了,猛地推了身上的人一把,壮实的美国小伙子却像是有蛮力一般纹丝不动。

“哦,亚瑟,英雄真开心。”他的声音在我耳边回响着,低沉悦耳,像是轻快的爵士曲一般在我脑海中晃荡。我觉得自己的脸又红了,只好怪罪于阿尔弗雷德实在是将我抱得太紧,让我都缺氧了。

 



一场战争打胜了,另一场战争还尚未打响。

阿尔弗雷德拉着我的手在三十四街上飞奔而过,归来的士兵在咚咚的鼓声中走上主要的公路,纽约被热情与繁华给覆盖了,欢乐的、丰裕的、可口的,还有嚷嚷咧咧的满地美酒,像是污水一般横流。

这也是我第一次见到艾米丽·琼斯,在一家地下酒吧里,她和阿尔弗雷德毫无任何血缘关系,却有种完全一样的姓氏。

“是这样的,所以经常有人打趣我,即便我结婚了——琼斯小姐也只是会变成琼斯太太罢了。”她拈着颜色华丽的羽毛扇,蓝眼睛死死盯着阿尔弗雷德,似乎要从上面看出任何一点愧疚的意味。阿尔弗雷德却似乎毫无知觉地靠在椅背上,面前摆着一杯威士忌苏打。

我打量着这位美国的小姐,她大约晚上还要去赴谁的宴会,打扮得极为美丽,胳膊和肩膀看上去非常柔软,却又是健康的小麦色,在灰暗的灯光下闪闪发光;一头灿烂的金发被挽起,起伏弯曲,露出柔嫩的脖颈;她的眼珠是比阿尔弗雷德还要浅一点的蓝色,像是中国来的陶瓷一般精致。但她的美丽是那种十全十美、极为做作的美丽,和每一个贵族的小姐一模一样。

“所以——亲爱的柯克兰先生,”她终于将目光从阿尔弗雷德身上愤愤地拉回来,落到了我身上,“您是他的男朋友?”

“呃,是的。”不知为何,我又一次感觉到脸上发烫,她在我身上打量的赤裸裸的眼神让我有些不好意思;她似乎完全不在乎贞节、或是说礼节那一套玩意儿,只是完全简简单单地跟从着自己的心。

“那么这件事就算完结了?”她哼了一声站了起来,拍了拍手引起阿尔弗雷德的注意力,“没想到你这家伙还真给我找来个男人,阿尔弗,你还真是讨厌我到极点了啊!——你这家伙,给我好好记住了,下次我要是再见到你就要把你推到那破烂的铁轨下面了!”

我霎时间惊醒,艾米丽当时和阿尔弗雷德提出的所谓要求,在女孩这方看来,只不过是和男孩的打情骂俏;但对于阿尔弗雷德这种一根筋的美国男孩来说——大概是认为这是一个实打实的承诺。

“谢谢你,艾米丽。”幸好,这家伙终于回过神来。他踌躇了一会儿,还是站了起来,朝女孩伸出了手。艾米丽盯着她好一会儿,突然笑了出来,挽住了我的手。

“瞧瞧你,傲慢的英雄先生。”她大大咧咧地将头靠在我的肩膀上,脂粉的香气从她身上传过来,我低头时只能看到她眼皮上反光的蓝色亮片。“我更愿意让这位英国绅士陪我走出去。”


于是我们三人便维持着这有些尴尬的局面走了出去,清澈的蓝色天空下一个人也没有,黑魆魆的橱窗依靠在街道两端,他们早就在白昼底下将人血吸光了。艾米丽放开了我的手,朝我笑了笑,提起裙子一转身就消失在街头转角处。她什么也没说,但是那种奇怪的笑容,却让我不寒而栗。我转过头,看到阿尔弗雷德望着她的背影,眉头紧锁,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但是等他发现我在看他的时候,脸上表情霎时间就变了,他伸出手搂住我的脖颈,大笑出声:“来吧亚瑟,来喝酒吧——庆祝一下英雄终于打败了自以为是的小姑娘!”

 


我们并没有去喝酒,我只是告诉他我想要回长岛。于是我们一起去了曼哈顿中心的车站,那座古老的、昏暗的车站。我们站在站台上伸着头等车来,绿色的车票被我紧紧攥在手上。

不知为何,天边开始飘起小雪,我感到头疼欲裂,好像生病一般在现实和噩梦之间辗转反侧。阿尔弗雷德扶着我在长椅上坐下,我裹着厚厚的毛绒外套,看着从我面前走过的那些穿着短裙的姑娘。

“阿尔弗雷德——”我听到一声尖叫,是艾米丽,她穿着厚重的皮毛大衣站在站台的最末侧,脚下踩着三英寸的高跟鞋。女孩脸色苍白,却又透着一股奇异的红晕,在细碎的雪里显得格外诡异。我清楚地知道那是喝了酒的象征,从她摇摇晃晃的步子和白里透红的脸蛋便能夺得些蛛丝马迹了。

“嘿,亚瑟。”我脑子愈发昏沉,只看到阿尔弗雷德跪在我身边,温热的手盖在我冰冷的指尖上。“你为什么来到美国?”

“……来、来赚钱吧?”我有些迷迷糊糊的,只想在这个地方永久地睡去,什么难缠的美国客户、给我添麻烦的美国小伙子、趾高气扬的琼斯小姐——统统扔得一干二净。这场真正的白雪在我头上盘旋着,映衬着黑夜里雪车的铃声,我闭上眼睛,想起伦敦绵延的雨。

“你找到美国了吗?”这一次,他将头搭在我的膝盖上,重新问了一次。我本能觉得这个姿势有什么不对——但这已经无所谓了,我实在是太困倦了。我勉强摇了摇头,算是给了阿尔弗雷德最后一个回答。

“你当然找不到,因为它根本就不存在。”恍惚中,我听到阿尔弗雷德对我说道。“这就是一个笨蛋世界!嘿,亚瑟,你到底在这里找什么呢?你在找我吗……?那你就该亲吻我——亲爱的,你最后唯一拥有的只是英雄的吻罢了……”他低下头,在我脸上落下了一个冰冷的吻。

我听不懂他在说什么,我只觉得脑子越来越昏沉,火车在黑夜里奔驰,传来嘹亮的鸣笛声,艾米丽和阿尔弗雷德的争吵声在我耳边环绕着。她在撕心裂肺地哭,然后是撕扯的声音,最后锤在男孩身上的拳头传来咚咚的声响,和我脑中的钟声重合在一起。午夜了吗?我勉强睁开眼,只能看到霓虹灯招牌在雪点钟映出火焰似的红光,火车入站时通行的幽灵似的绿光,照亮了艾米丽惨白的脸和脸上的两道泪痕。

“阿尔弗雷德呢?”我忽然感到恐慌,猛地站起来抓住了她的手臂。这一次,她狠狠地打开了我的手,目光落在了飞驰而来的火车上。尖叫声猛地在我耳边炸开,所有人都在仓皇地后退,我却唯一没有听到他的喊叫声。他就这样悄无声息地消失在偌大的城市里,我在寒风里瑟瑟发抖地回头,金发的姑娘白着一张脸站在那儿。

人们冲上前去,想要到铁轨上一看究竟。唯有她,满脸泪痕着跪下身去,跪倒在一片白茫茫的雪地里。她朝着人群把两只胳膊伸了出去,想要环抱着什么,空荡荡的酒瓶从她怀里掉下,摔在地上成为了绿色的碎片。车站的音箱沙沙地响了两下,似乎在坏与不坏中挣扎着,终于女孩悦耳动听的声音从遥远的末端响起,在冬天的第一场雪里凄冷地响着:


Oh, say can you see by the dawn's early light,

What so proudly we hailed at the twilight's last gleaming.

 



“最后是谁承担了责任?”王耀盘腿坐在甲板上兴致勃勃地听我讲完了这个故事,他是个有着黑色中长发的中国人,身后甩着个活泼的小辫子。

“是车站值班员。”我打了个哈欠,船马上就要起航了。我回过头,人群们挤拥着和亲友们告别。“听说还只是个十四五岁的学生,真可怜。所有人都目睹了阿尔弗雷德摔了下去,但是警察没有找到尸体……这个事情就这样不了了之了。艾米丽的父亲——就是那位有钱的琼斯先生给了那个学生家里一大笔钱,就算是慰问了。”

“那位琼斯先生的家人呢?”

“没有人知道他来自于哪里。”我蹙起眉,到现在我才发现,我对于阿尔弗雷德实在是一无所知,家人、住址、过去,他就像是是一个突然出现又突然消失的影子,油嘴滑舌地出现在我冰冷的梦境里,又快活地踏着舞步退出。

“以后不会出现这种事了吧?”王耀站了起来,“不是说刚刚颁布了禁酒令?——嘿,反正什么都会越来越好的!至少在这里,我弟弟还能读书,他说想要去上大学呢!”

我下一句话还没有说出口,就被突然响起的欢呼声吓得猛地站起来。船准备起航了,我从甲板上往下望去,黑压压的人群将我挤得透不过气来。我深呼吸一口气,想要回头的时候,却突然看到一抹灿烂的金色。

——我不可置信地站在那儿,双手撑在甲板上,死死地盯着人流里那金色的头发。他高高地举起手,朝我大笑着招手,和我告别,就像是对待一个最亲密的朋友一般。那一刻,我几乎是热泪盈眶,我想要冲下去看看他是不是真的还活着,但我却被一个臃肿的胖女人一下子挤到了后面。等我再一次艰难地冲到第一排,却什么人也看不到了。我苦苦地寻找着,试图从漫天遍野的红头发、黑头发、棕头发中找到了那一抹令我惊喜的金色,到头来却一无所获。

我只看到那些苦苦挣扎的小人物们挤在人潮中间,哭喊着,微笑着,尖叫着告别,在其中我看到了当年收留我的饭店老板。他已经老了,伛偻地站在那儿,不知为何泪流满面。他被年轻人挤来挤去,在人流中仿佛一艘翻滚无措的小船,却拼尽全力地想要喊叫着什么名字,那是Yao吗?我隐隐能从他脸上看到泪光,浑浊的泪水从浑浊的眼眶里流出,落在这满是尘埃的大地上。

人们一定在面对这个新大陆的时候,也曾屏息惊异,到最后却在合众国黑黝黝的街道上迷失了方向。是的,全天下都一样的,没有美国梦,也没有美国,有的只是另一个纸醉金迷的国家和一群疯子。我的父亲也曾经为了金钱来到这片土地,但却也因此再也逃不走了。叔父告诉我,他当年正是做了一位少爷的替罪羔羊,母亲才能够承担起我高昂的学费。阿尔弗雷德问我,我找到了美国了吗?至少现在还没有,我看到的只是一片由酒精灌溉的浓稠黑夜。

阿尔弗雷德和艾米丽,他们砸碎了东西,就去喝酒,然后在末日里放声大笑,什么都不管不顾,但这不就是他们吗?人们还沉浸在爵士乐与美酒中,毕竟离敲响醉生梦死时刻的最后一口丧钟还有距离,离大萧条时刻还有九年的缓冲时光——

 

 

阿尔弗雷德凝视着远去的船只,转过了身。站在另一旁身着军装的男人给他披上了皮夹克:“祖国大人,您接下来的行程是?”

 

 

Fin.



一些废话:

法拉盛(Flushing)是纽约的华人聚集地,在皇后区边缘,长岛和纽约的交界处。

曼哈塞(Manhasset)和大颈(Great Neck)都属于长岛与纽约市的交界处。

*对于Roaring Twenties的一点浅显尝试,不太满意,大概会修改或者再试试!

*历史背景主要是禁酒令前后的美国,由于一些宗教/女权组织认为禁酒可以使美国人变得更虔诚温和,于是出台了第十八条修正案。事实上,那个时候酒精对于常人的确是个大问题,大家喝酒比喝水还多,犯罪率居高不下,但禁酒也导致私酒买卖的泛滥和黑手党的兴起,这是后话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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